一批思想敏锐并具有一定经验的年轻建筑师,提出了比较系统和彻底的建筑改革主张,把新建筑运动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现代建筑运动(Modern Movement)----形成了继学院派之后统治建筑学术界达数十年的现代建筑派(Modern Architecture)。
现代建筑派包括:
欧洲先锋派(European avant-garde),以德国的格罗皮乌斯、密斯·凡·德·罗和法国的柯布西埃为代表。同时又被称为功能主义派(Functionalism)、理性主义派(Rationalism)、现代主义派(Modernism)、欧洲现代建筑派及国际现代建筑派(International Modern),是现代运动的主力。
图左:包豪斯校舍 图中:萨伏伊别墅 图右:巴塞罗那展览馆德国馆
到20年代中期,现代派的队伍迅速扩大,声势日益宏壮,步伐也渐趋一致。
老前辈有贝伦斯、原德意志制造联盟的主席帕尔齐格(Hans Poelig)以及维也纳的霍夫曼(Josef Hoffmann)等。
中、青年建筑师如荷兰的奥德、芬兰的阿尔托、德国的陶特兄弟(Bruno and Max Taut)、门德尔松、H.迈尔(Hannes Meyer)等。
这些建筑师在设计方法上有以下的共同点:
①重视建筑的使用功能并以此作为建筑设计的出发点,提高建筑设计的科学性,注重建筑使用时的方便和效率;
②注意发挥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的性能特点,例如,框架结构中的墙可以不承重,在建筑设计中就充分运用这个特点而决不按传统承重墙的方式去对待它;
③努力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造出适用的房屋,把建筑的经济性提到重要的高度;
④主张创造现代建筑新风格,坚决反对套用历史上的建筑样式。
⑤强调建筑形式与内容(功能,材料、结构、构筑工艺)的一致性,主张灵活自由地处理建筑造型,突破传统的建筑构图格式;
⑥认为建筑空间是建筑的主角,建筑空间比建筑平面或立面更重要。强调建筑艺术处理的重点应该从平面和立面构图转到空间和体量的总体构图方面,并且在处理立体构图时考虑到人观察建筑过程中的时间因素,产生了“空间-时间”的建筑构图理论。
⑦拒绝表面外加的建筑装饰,认为建筑美的基础在于建筑处理的合理性和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