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建筑理论

7.1文艺复兴时期的著作

《建筑十书》,维特鲁威,1487年正式出版。原著是公元前1世纪出版,(可结合第五章内容)。

《论建筑》1485年,阿尔伯蒂,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书里有研究建筑材料、施工、结构、构造、经济、规划、水文等的章节,也专门研究过园林和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原理。

《建筑四书》帕拉迪奥。重要性仅次于阿尔伯蒂的著作。是古典主义建筑原则的奠基之作。

《五种柱式规范》维尼奥拉。规范一方面总结了成功的经验,一方面又会使经验僵化,束缚“平庸的人”,因此,从艺术的高峰向前再走便是下坡。


7.2文艺复兴建筑理论的分期

盛期作品:创造性,全面,人文思想重,着重于讨论基本理论。代表人物:阿尔伯蒂、科隆,弗拉瑞特。

晚期作品:唯理论和教条化,偏重柱式构图和柱式各部分直至细小局部的量化,以很多篇幅推荐样品。代表人物:帕拉迪奥,赛利奥,斯卡莫齐。


7.3对美的探讨

实用、经济、美观:所有的建筑物,都产生于“需要”,受“适用”调养,被“功效”润色,“赏心悦目”在最后考虑。

美是客观的:从经验论出发,他们相信美客观地存在于建筑物的本身,而赏心悦目是人们感知了美的结果。

美就是和谐与完整:亚里斯多德、毕达哥拉斯和维特鲁威,都把和谐当作美的最基本含义,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家们仍然崇奉这个观点,协调和整体的完整是美的。

美有规律:建筑的内在美的规律和世界美的规律是一致的。

人文主义:人体作为“匀称”是完美的典范。